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毕竟那才是本我,至于另外那个耽于享乐狡猾且颇有手段的家伙,是因裴森而存在的。
裴森不在,他便很少出现,而我也是习惯用那副冷漠而又强势的姿态,游刃有余地掌控全局的。
一年后,终于真正意义上地打败了仇玉宁,得到集团掌控权的我我终于空出时间,能回到自己创立的那家小小模特公司观察裴森的情况了。
他就像是被我悉心养殖在培养皿中的菌落,开得很漂亮呢。
再度遇见他的时候,我的思维方式多时候还是停滞在“冷漠”
的版本中。
秉持着“接触就是可耻”
的信念,我数十年如一日地,仇恨着裴森。
为什么不恨呢?我想,毕竟原本的我不是这样子的,每个夜晚,当我感受到灵魂深处的撕扯,当我的欲念被记忆中那些瑰丽而暧昧的景象折磨,我都会自保险箱中拿出那些最被裴森所惊惧的相片,反反复复地摩挲着。
回忆着他优美的姿态,憎恶着他自甘堕落的抉择,也为他的模样所愉悦、沉沦着。
第77章绳之细处
裴森变了。
我是在他重新对我展开追求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的。
他变得小心翼翼,变得不再张扬,变得不像少年时那样,能在道出喜欢的时候,仍旧肆无忌惮地笑着。
或许我应当早些发现的。
并不擅长体察自己的情绪,直到我的胸口处传来闷闷的钝痛。
或许是我改变了他。
这样的认知令我感到欣喜,却又让那把无形的刀更深地插入到我的心脏之中,血液汩汩地流了出来,有一道声音告诉我自己——其实我是应该远离他的。
可分明这样的他也同样令人痴迷。
他的目光犹如一团缠绵的丝线,包裹在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角落。
他很勇敢,怀揣着某种自卑的情绪,他义无反顾地贴到我的身边来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毕竟在彼此足以相互凝望的现实世界,我从未同他接近过,别说谈情说爱了,就连一段儿正常的对白都没有。
更何况……仇恨。
我还没放下自己的行为准则。
一滴泪可穿日月星辰,一根发丝可斩尽诸天神魔。大荒初始,万族林立,诸神争霸,乱天动地,浩瀚疆土,谁主沉浮?来自大荒深处的少年,一人一骑,马踏星空。登天路,踏歌行,弹指诛天!...
带着任务,揣着梦想,穿越而来。善谋略,通玄术,精琴艺,且武功高强。沉着机智,惊才绝艳,运筹帷幄于不动声色间。PS已有完本作品浩漫仙途,坑品保证,亲们可放心跳坑感谢花花制作的封面!(日更两章以上,求订阅,求粉红票,保证完本,请多多支持)...
他是本城最耀眼的钻石王老五,是显赫的大人物!而她只是一个父母离异的精灵女孩,唯一的礼服还是从淘宝上买来的!一次聚会,他与她意外相逢!爱她时,将她宠到了天上!恨她时,毫不犹豫的践踏她的尊严!...
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打篮球?找常威!遭遇重伤要离开球场直接退役?找常威!天赋不够技术太差却想成为巨星?找常威!比赛的胜负很多时候不仅取决于场内,还取决于场外。篮球界不缺少天才,缺少的是发现天才制造天才让天才重生的神之手!给我一份信任,我就还你一个未来!...
一次地震,御用军医穿越成软弱可欺,被人下毒致死的药王谷二小姐。人前,她是侥幸生存,被父亲讨厌...
雷神重生是三四亘的雪写的东方玄幻类小说他是一代雷神,却被打落神坛。他带着满腔的恨,流落东方。他魔道双修,他霸绝天下。他是雷神托尔,他将逆袭成神!只手掌天地,睁眼惊鬼神!(喜欢的朋友请点左边,收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