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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一脚实在是不得以的,我真怕他的家伙被我废了,那我可真是罪孽深重啊!
一响哀号声,让往内走的那位回过身来,我扯着面前的这位可怜的警察伯伯的身体往地上倒下,顺势抬起脚撑住他的肚子,给他来个抛摔。
他壮硕的身体被我往后抛出,那位闻声回身过来的大汉,突然被这种景象吓了一跳,他想伸出手去接住他的同伴。
我想这是人的基本反应,可是抛来的可是一位壮硕的大汉,那种来势岂能轻易挡住?两个人撞的正着,唉叫声此起彼落!
「你们想要假扮警察对我仙人跳,门都没有!
」我趁机往外夺门而出,还告诉他们说。
因为他们都身着便服,不是制服,我虽然知道他们的身份,但是我还是要故意当做不知道,万一被补,到法庭大家还有的辩呢!
不然,我又袭警一次,这些罪名,够我在牢房呆上一段时间了!
我快速的往楼下冲,当我跑到楼梯口,准备往大门外冲出。
唉!
你知道吗?门外和柜台,有四五位穿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
我一看,这还得了,赶紧回头,想往后跑。
「先生,麻烦你的身份证件,让我们检查一下!
」他们也看到了我,很有礼貌的叫了我一声。
我一听,头皮都发麻了,可是我还是镇定的拿出身份证给他们。
我又不是大陆偷渡客,料想他们没有任何事证,也为难不了我,我只希望他们赶快验完,让我离开。
就当我的证件在警察伯伯的手上准备还我时,他身上的无线电对讲机,传来一阵呼叫求援的声音,还把我的衣着身材,都报的一清二楚。
我很尴尬的看着他,那不就是眼前的我嘛!
各位您说,我该怎幺办?再袭警一次再往外逃吗?喔不!
我现在面对的,可是穿着制服的警察,还佩着枪呢!
我不想犯错,我不想犯罪坐牢。
我在楼上的部份,还可以辩称不知道是警察,以为是仙人跳,一切都是出于自卫!
现在呢?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里,看着门口那两位掏枪出来,防范我蠢动。
我举手投降,我不想挨子弹,我不乱动,他们也不能对我怎样,一切都要到警局,到法庭再说!
过了好一会,楼上那三位终于下来了,他们搭电梯下来。
看他们步出电梯,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真的很抱歉。
两位都是被我的脚所伤,都是伤在下体,一位被大脚踢伤,一位被我的小脚戳伤,都带着忿恨的眼神瞪着我看。
「我不知道你们真的是警察!
」我满脸歉意,不停的说抱歉。
我的诡辩,让他们有苦难言!
另外几位制服员警,也上楼来抓了几对正在交易的男女,我希望不是我害他们被捕的。
我们一起上了一辆箱型车,她坐在前面,不时回过头来瞪我,咬牙切齿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样,让我害怕。
我想着,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盘,她要怎幺样对付我,就不禁让我全身发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认援交,我辩称,以为他们是仙人跳,想谋索财物才攻击他们,这纯粹是自卫的举动。
拜台湾这几十年来,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赐,他们就算怎幺样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还是不能对我刑求逼供,我还是安全的。
一位男警帮我做笔录,由于我矢口否认一切,没办法,他只好去请她来帮我录口供。
我这时候从她们同事的呼唤声中,才得知她叫何丽玲为了保护她,我名字更改过,如有雷同造成误会,先在此致歉!
,她提着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边,眼神让我看了就害怕,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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