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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的雪还是冷到砭骨,我宁愿从未在这里遇见过你。
你也爱写东西。
再来到西雅图,站在雷尼尔山山脚下,一片残雪掉到你眼皮,你恐怕就要咬笔盖,左手攥笔,右手托本,写成一句——“雪的本质是一场腐蚀,用以加速爱,欲-望和分离。”
难怪周湛说你总爱犯文青病。
墨绿色皮革封页,跟你颠沛流离,大概率已经错线,稀疏碎皮沾到手指。
这样的笔记本你有十九本,单价十七块九毛,十年前单价七块。
如今连细路仔都学用ig,偏生你还来恋旧,看着它十年来涨价十块九毛,次次都要这本旧笔记。
每用完一本,就来找我来讨新的,好似我上辈子欠你债,这辈子要靠给你买笔记本来还。
你得到新的,还要让我握笔,在扉页写上你姓名,每一笔,都必须用那支我送你的威迪文,墨水要用戴阿米北极光。
其实他人都说错,你哪里算作文青,真要算起来,左右不过个天真稚童,无论是何物,都要死守到停产也不变。
有时候,我还真是怕死你这种顽强坚守,怕你有天因为威迪文停产直接勇敢殉情。
晦涩坚韧的悲剧性格,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
难怪世上人千千万,单你有个这样的姓名。
第一次知你姓名是在二十三岁,西雅图的冬,也落雪,屋里却是热的,不同人体味混在一起,酒精细胞臃肿无比,传闻中的世界末日,那个夜晚,地球喧嚷到像是真空,要突然在某一秒钟爆炸。
你独自不讲话,呼吸浸透我颈间,散得像灰白的雾,又湿得像岩浆,一边笑,一边将手虚空搭到我背上,手指在我背上轻轻划你姓名。
第二天我回到住处发个怪梦,模糊间一只犀牛透过砖缝凝视我,眼睛淌一种朦胧液体,像血,又像雨。
后来我也写你名,不知几多遍。
-
“世界末日那一晚?那是你们初识?”
雪下得很大,整个雷尼尔山变成黑白默片,有个女人饶有兴致地问我这句话。
我从她身上看见你。
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你。
山脚雪下得那样刺骨,每个人都包里三层外三层。
单单她穿一件洗到褪色的旧风衣,深灰围巾,丹宁牛仔裤沾些雪尘,像是来逃难,却又气定神闲,我如同鬼影一般跟她走一路,她还有心思来听我讲故事。
异国他乡遇到中国人不容易。
加之天气不好,气象系统建议此刻不要上山,否则容易毙命。
我想在这里毙命怕是没人给我收尸,又想在酒店里待一整晚也要被空调吹成干尸。
干脆走出来,只打算吹吹雪风,清醒一下脑子,就看见这个女人,这一身装扮,推门从马路对面的便利店里走出,在飘摇的雪里站立,罩在冷帽里的黑色长发被吹得乱七八糟,正试图用冻到发红的手开一罐姜汁汽水。
然后她抬头,大概看见我与她相似的东方脸庞,见我直直盯她看,也不恼,冲我笑,大大方方地伸直手,摇晃手里姜汁汽水,讲一句中文,
“打不开。”
我话不讲一句,帮她打开。
她样貌跟你多相似,讲话也同你有几分像。
我不知不觉跟她一路,到不识得的马路。
她不怕我是坏人,甚至就一路饮汽水,一路同我讲话,以至于这场雪闻起来都变成脆弱姜汁味道。
半透明的液体沾在红唇,白色残雪正好落在上面,她掀开被风吹乱的头发,很随意用手背一擦,笑着问我,下大雪为何还出门乱晃。
我说,因为你最新一条ig发西雅图。
我不知不觉,便同这个百分之九十的你,讲起百分之百的你。
想必我脑子已经烧到四十度,已经随意到将她当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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