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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在公司的琴房里听了钟越给他的新歌,是首情歌,但白杨没法说不喜欢。
动听、上口,不仅如此,歌词柔情却又有些挑逗,白杨听钟越唱完,脸都红了,他有点兴奋。
“这种我喜欢,酷酷的。”
一听就很拉风很高大上的感觉!
钟越也红了脸:“有点难……要、要你一个人唱……我给你,伴奏,和声。”
白杨吃惊:“这么好听为什么不一起唱啊?”
钟越低下头。
过了半天他才艰难地开口:“我、我不好意思……”
白杨恍然大悟,白杨明白了,小钟是个大闷骚,敢写不敢唱。
“交给我吧!”
白杨拍胸脯。
对钟越来说,太多情歌他无法启齿。
只有白杨那样无忧无虑的心思才能唱得坦荡。
他从来不是一个坦荡去爱的人。
他也明白自己爱得卑微。
钟越能写勇敢去爱的歌词,可是歌词里那样勇敢的人,人并不是他自己。
李念和他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就那样走了。
钟越醒来的时候只身一人。
再见到李念,李念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他知道他们还有下一次。
但那并不能证明什么。
日子一天一天过着。
他们玩着,走着,成长着。
这是新人们最有趣也最难熬的时间,他们仍然是这个圈子里垫脚提鞋的三十八线,可是又有别于普通路人,有些人叫他们小明星,多数人根本不记得他们叫什么。
他们还是小众,可是人气毕竟一天一天在涨。
就像秋天的果实在无人注目的枝头慢慢成熟。
世安仰望回家路上红果垂地的野杨梅,甚觉可惜。
白杨跳着摘下来,“你要吃下去,我就亲你一下,吃一个亲一下。”
世安真个就往嘴里送。
白杨赶紧抢过来:“算了算了,怕了你了。”
世安勾起白杨的下巴,白杨闭上了眼,世安偏不亲他,世安把一个杨梅塞到他嘴里了。
“金世安!
大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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