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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第3页)

我说,“我觉得,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他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不一定。

你只要下定决心,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裕。

你仍可以保留你的知识,坚持自己的想法,只要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自由的,这样你就会过得不错。

’”

说“这儿”

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博佐就这个问题又谈了一会儿,我听得很专心。

看来他是个很不一般的街头画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见人坚持觉得没钱没什么大不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对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因为下了好几天雨,他没法工作。

他给我讲了他的人生遭遇,真可谓惊心动魄。

他的父亲曾是个书商,不过后来破产了,他十八岁就开始工作,当过油漆工,打仗时在法国和印度服了三年役。

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了份油漆工的活儿,在那儿呆了几年。

和英国比起来,法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他在巴黎混得不错,挣了钱,还和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

不料有一天,这姑娘被公共汽车压死了。

博佐整整一周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又去工作,身体虚弱得很。

当天早上,他在刷漆时从离地面四十英尺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他的右脚摔成了肉酱。

不知为什么,他仅得到了六十英镑的补偿。

于是他回到了英国,把钱都花在了找工作上。

他在米德尔塞克斯街的市场上卖过书,还试过托着盘子卖玩具,最后决定要当街头画家。

至此以后,他过得很拮据,整个冬天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常常睡在收容所或河堤一带。

我认识他时,他除了身上穿的几件衣服、一些画具和几本书之外一无所有。

衣服就是乞丐通常会穿的那种破布,但他穿了衬衣,打了领带,为此他很是得意。

衬衣他已经穿了一年多了,领头经常松松垮垮挺不起来。

博佐总是拿衬衣下摆处的布料来补,弄得那件衬衣几乎已经没有了下摆。

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很有可能需要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画画的缘故,老茧有鞋底那么厚。

显然,对他而言,除了做乞丐,在济贫院终老外,没有别的出路。

尽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此为耻,也不自怨自艾。

他早已接受这样的命运,并为自己总结了一套哲学。

他说,做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烦恼。

他与社会为敌,只要逮着个好机会,他就会搞点破坏。

他拒绝节俭。

夏天他把钱花得精光,因为不好女色,他把赚来的钱都花在喝酒上。

如果到了冬天,他身无分文,那么社会肯定会照顾他。

他有备而来,准备尽自己所能榨干慈善机构,当然,前提是不用说谢谢。

然而,他拒绝接受教会慈善机构的帮助,因为他说为了得到小面包而唱圣歌,感觉如鲠在喉。

他还把其他很多事和尊严搭上边,比如,他吹嘘说哪怕再怎么饥饿,也绝不捡一个烟头。

他认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说那些人都是可怜的家伙,连拒绝低声下气的底气都没有。

他的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几本左拉的小说、莎士比亚所有的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不少随笔。

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能说得让人难以忘怀,比如,说到葬礼时,他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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