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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记得从五岁以来我就在爱一切人,爱一切生物了。
那时候我父亲在四川省的一个县里做知县。
我们离开了省城的家到那个县去,我没有小伴侣。
衙门里的四堂就是我终日游玩的地方,一群鸡就是我底游伴。
每天早晨,我一起床,就带着一个丫头去把鸡放出笼来,晚上又照料它们进笼,让它们安歇。
一共有二十多只鸡,我给每一只鸡都取了个名字。
我又想出种种方法指挥它们游戏。
我常常睡在四堂后面干草堆上,在温和的阳光底抚爱下,我半开着眼睛,望着在草地上游戏的鸡群。
我快活极了。
我觉得生活的确是如此美满。
有一天一只鸡忽然不见了,晚上点名的时候,也找不到它;然而这天晚饭时,桌上添了一碗好菜。
不久因为请客的缘故,我看见厨子把我最爱的一只大花鸡捉住了。
这只鸡是我最爱的,在鸡群中算是最肥,松绿色的羽毛上加了不少的白点,我叫它做大花鸡。
为了要救它一命,我大哭了一场,然而母亲笑呼我为痴儿。
大花鸡终于被杀了。
这天吃晚饭时,我想起我底大花鸡,我很伤心,我的确不曾在它底血肉做成的好菜的碗里下过筷子。
从此我就知道人底爱是不能及于动物的。
我也就无心再和鸡玩了。
因为我底小孩子的幻梦已经被打破了。
虽然在杀鸡的时候,女佣袁妈,在厨房里念什么‘往生咒’,说鸡被杀了,可以去投生做人,但在我,我每看见它们在活泼跳跃,就想到被人宰割烹好端上桌子的时候,我底小小的心就不舒服了。
做了鸡,就命该做人类底口里的牺牲,这大概是自然的事,而且念‘往生咒’的婆婆妈妈们也承认的。
然而在我,我实在不忍再和那般只是为了给人类做食物而活着的鸡一类的东西游戏了。
不过我还想着人一定能够爱人的。
过了三年,在那个县里荒年来了,有钱的人把米堆在自己家中的谷仓里。
穷人们吃草,吃树皮,吃土块,到后来真正吃起人来了。
失掉小孩的事,卖小孩的事都是常有的。
因为人究竟还不忍吃自己底亲骨肉,别人底小孩倒也不要紧。
我们底衙门里每天煮了十几大锅的稀饭施给穷人。
我亲眼看见每天早晨那些瘦得和死尸一样缠着破布的人,拿着破碗碎罐扶老携幼地源源而来,争先恐后,好似奔命一般。
照例每人两瓢。
从早晨八点钟起一直到下午,每天总有一两千人。
有些人来迟了,连一瓢也得不着。
这样的施粥又有什么用处?现在我想起来,这只不过是延长他们底痛苦,使他们慢慢地饿死而已。
城外野田畔掘了几个大坑,饿死的人一条一条地被抛在坑里,象无数的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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