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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它了,血淋淋的现实教育我,你拼命遮着捂着不想被冒犯到的,总会被人践踏,你放开了,反而别人也不感兴趣了。
我接过调好的酒,呈现出的是清新的浅绿色,和名字画风不搭,尝一口,竟出乎我意料,再尝一口,让液体从舌尖到舌背充分浸润,有薄荷、黄瓜、绿苹果、伏特加……整个口味不甜不辣,竟十分爽口,我明白了,“深喉”
敢情是冲洗喉咙深处的。
阿佑做好了热场,开始演绎今晚的第一首歌。
她平时讲话声音倒也没什么特别,唱起歌来却是富有张力的中低音,说实话,在莺莺燕燕的流行市场还是蛮特别的,今晚她唱的第一首曲子是王若琳版的《三个人的晚餐》。
带着情绪喝酒总是容易醉的。
一杯入喉,眼神有点飘,什么时候旁边坐了个酷酷的女孩子,大概是我刚才看阿佑唱歌时。
女孩两边鬓角一路推了个干净,外层头发正好够绑起来,平时将头发放下,看起来算乖,这会儿头发一绑,不可一世的酷。
“好喝吗?”
她指指我手里的空杯子,声音低低的。
凭着我灵敏的gaydar,立马判断出她和我一样,是个T。
“不错。”
我点点头。
“再来两杯。”
她冲酒保道。
“……谢谢。”
我不常被人请喝酒,感觉怪怪的。
酒来了,她一口灌下了半杯,放下杯子,我被她的手吸引,瘦长,骨骼分明,有从事某种职业的神经质的敏感,某种触觉很重要的职业,厨子、钢琴师、理发师、手术医生、雕塑家……
“你恋手吗?”
她问。
真是神经质的敏感。
“不是,”
我摇摇头,“我是个厨子,手很重要,我猜对于你做的事来说,手也很重要。”
她笑起来,凑到我耳边:“对于我的女人来说,是。”
我一口酒喷了出来,有被冒犯到。
“啊,对不起,”
她递纸巾过来,“玩笑开大了,我道歉。”
知错还行,不知能不能改,萍水相逢也没必要较真,我摆摆手,“没啥。”
“也不完全是玩笑,”
她接着说,“正经说,对某一个女人来说确实重要,喔,别误会,我会画点画,做点雕塑,她很喜欢。”
原来如此,看来我眼神不错,“嗨,我刚才也猜到这个方向来着,”
我竖起大拇指,“艺术家,厉害,佩服!”
至于她说的“某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