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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再见是再也不会相见吗下(第3页)

深圳不缺女人,尤其不缺颜控的女人,他的身边,想必也是围了一群,却迟迟没有定下来,是挑花了眼,还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和这样的男人交往,其实不是明智的选择,有了阮臻的教训,我即使再次走上相亲路,也不会考虑这一类人。

若真到了不得不嫁的时刻,我只要挑一个性格平和、外貌普通的男人,过平常的日子。

爱情,是要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经营的;爱情,于我这样的年岁渐大的女人,实在是一种奢侈品。

何必执着,何必执着,等真正走到围城里面,无穷尽的琐碎和平淡,无休止的柴米油盐,再华美的爱情,也会被磨灭的吧?既然如此,又何必执着地追求呢?

这拨客人走了进去,孙莉莉走到我身边,附耳说道:“你应该庆幸,阮臻居然来参加婚礼,只能说他把旧爱看得太重。

这样的男人,你永远也走不进他的内心的。

我其实心里也隐约有这种感觉,被孙莉莉一说,更不是滋味。

但今天是她的大好日子,我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心情,便笑着岔开话题,说:“你们的排场可真大,光是这迎宾工作,我腿也麻了,嘴也起泡了,回头再陪你继续敬酒,也不知道能不能扛住。”

“扛不住也得扛,你也看到了,人这么多,你不给我挡酒,我今天非喝得死鱼一样,到时候怎么洞房花烛?”

孙莉莉嘻嘻笑着,瞟一眼新郎,一脸的幸福。

新郎迎着她的眼风,呵呵的笑,那看向孙莉莉的眼神,满满的宠溺和爱。

我想,若是此时孙莉莉想要天上的星星,他怕也会毫不犹豫的去摘。

终于到了婚礼开始举行的点,新娘走红地毯、主持人致辞、父母致辞、新人致辞、接吻、抛花、开香槟、程序一套套走下来,我这个伴娘又饿又累,几乎要趴下了,可看那一对新人,却依旧神采奕奕,没有一丝倦色。

有情饮水饱,何止饱,还永不疲累。

我脚上穿的是九公分高跟鞋,是为了配身边这位伴郎,谁叫人家没事长那么高呢。

若我穿个平跟,怕只能齐他肩膀吧,好歹我也是一米六的女人啊。

哎,人比人气死人,等下的敬酒环节怎么熬。

好不容易开始敬酒,虽然我也耍了一些小聪明小手脚,可还是不可避免的喝了好多杯啊。

因此,走到后面几桌时,我脚发麻,身子发软,头发晕,几乎丧失了独立自主站稳的能力。

好在伴郎够绅士,时不时扶我一把,或者让我靠到他的肩上。

这个时候,我哪还顾得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哪还管得了我和他并不是很熟,我只求时间快点过,敬酒赶快结束,我要扔掉这破鞋子,我要躺着,躺着!

敬到最后一桌,却是阮臻那儿。

此时,伴郎半扶着我,我们之间的状态,明显太过亲密,我似乎看到阮臻眼里有一簇细微的火花,但很可能是我看错了。

不过我已经无心去关心了,我只觉得很累很累,我想休息。

有人在和新人碰杯,新娘的酒不知怎么就转到了我手里,其实这时的我,已经完全丧失了挡酒的能力。

好在就只是在我手里转了一圈,就被伴郎拿走——他替我喝了,这一圈走下了,他已经替我喝了好几杯。

我感激地朝他一笑,他也回我一笑,许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眉眼不再冷,五官看起来柔和很多,一个外表太过出色的男人。

我靠着他的肩膀,转头看敬酒的人,这次我没看错,我的眼睛余光里,看到了阮臻,他适才微笑的脸一下冷凝下来,那簇火花,似乎燃烧起来了。

他生气了?是因为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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