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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一个垭县,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说,是美中不足的,而秃子恰好就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虽然人人都说宁做鸡首不做凤尾,可秃子却不这么认为,鸡首永远是鸡,而凤尾,却是真正能够展翅的凤凰,这两者之间是不可同论的。
一路飙回汉城,李旭直接就去了刘琴的公司,刘琴正巧还在开会,所以李旭只能在办公室里等着。
“李旭,你是怎么认识刘琴的?”
叶倾城好奇的问道,他们两人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却有了这么深的交集,这让叶倾城有些想不通。
“我这么帅,认识一两个富婆,很正常吧?”
李旭淡淡的说道。
他和刘琴的认识过程,李旭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这并不是他有忌讳,只是不想以前发生的事情,传到别人耳朵里而已。
住天桥,啃馒头,这是李旭刚来汉城时的生活,那一天夜黑得很深,李旭还在睡觉,便听到一个女人呼叫的声音,李旭躲在一旁,几个原本只打算抢钱的人,却贪恋上了刘琴的美色,那时候,刘琴已经被几人扒掉,李旭饿得四肢发软,只得在一旁静静的看着。
可并没有人性泯灭的李旭在看到刘琴眼角的泪水时,终于忍不住了,提着砖头冲出去,对着脑袋,一劈一个准,把几个抢劫的打得七荤八素,最后逃之夭夭。
李旭从刘琴的钱包里拿了五块钱,当作自己的回报,可这时候的刘琴已经吓傻了,眼睛直楞的看着李旭,连自己的衣服被扒掉都忘了。
李旭想了想,又从钱包里拿了五块,然后帮刘琴穿上了衣服,还把刘琴送回了家。
刘琴不想这件丑事泄露出去,后来又找到了李旭,希望给李旭点好处,让李旭帮她隐瞒这件事情,不过李旭压根就没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谁,而且在汉城,丢了工作的李旭,也没谁可以倾诉。
当刘琴得知到李旭的情况,好心帮李旭安排工作和住处,随后,两人的交集越来越多,而刘琴也发现李旭是个不错的人,才有了后来的事情。
“就你?”
叶倾城满脸不屑的看着李旭,帅这个字眼,在叶倾城看来,跟李旭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我怎么了?一个大好青年,难道还不能说自己帅吗?”
回到汉城之后,李旭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因为如果这事真是那个老太太干的,李升现在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你这么不要脸的人,为什么能活到现在?”
叶倾城似乎非常疑惑,这表情看在李旭眼里,可是把李旭给气坏了。
“你别以为现在胸大就可以嚣张,也不看看才多少份量。”
李旭瘪着嘴道。
“你……”
叶倾城指着李旭,脸色气得一阵青一阵紫的。
这时,刘琴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来。
“李升找到了?”
刘琴问道,既然李旭这么快就回来了,在她看来,李升肯定已经安全了,不然的话,以她对李旭的了解,李旭是绝对不可能离开垭县的。
“还没有。”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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