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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熟,不许老不许嫩不许凉,办不到你就睡地板吧。”
表情冷静、态度决绝,沈沣默了整整五秒,终于确定她大概是真遇到大瓶颈了……
电话打到了老友手机,终于说动他安排人送外卖过来。
挂断电话时沈沣想,要是放到古代,孙廷雅一定是要求无度的妖妃毒后,而自己如果有幸成为君王,搞不好真能为她干出烽火戏诸侯、千里送荔枝的事。
那晚,他们吃上了大费周折送来的牛排,为了配得上它尊贵的身份,沈沣又开了一瓶当初婚宴剩下的红酒。
他和孙廷雅一边吃一边喝,最后孙廷雅长腿一伸坐在地上,脸贴着冰凉的茶几,叹息道:“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恨不得跑我哥的公司去,当个端茶送水的办公室小妹。
只要别让我写稿,干什么都好……”
他觉得她这个样子很有趣,“这么痛苦?那你当初为什么做这行?”
“当然是因为喜欢了,哦,还因为我才华横溢,天生适合做这个。
但,干一行,恨一行,你不懂?尤其是卡文时的崩溃,真是你想也想不到的。”
诉苦还不忘自夸,沈沣实在很难燃起同情,但对于她的话,他还是很能产生共鸣,“明白。
我偶尔年底看报表时,也很想撂挑子不干了。”
孙廷雅懒懒一哼,拿手指点他,“叛逆boy。”
她还戴着眼镜,因为抵着茶几,镜框被往上推了一点,脱离了鼻梁。
沈沣探身摘下来,孙廷雅下意识眯起眼睛,“你做什么?”
以往偶尔会觉得她眼神迷蒙,充满了诱人的魅力,但此刻这迷蒙可是真迷蒙。
沈沣捏着细长的眼镜腿,轻轻转了一下,扬唇一笑,“我很好奇,你们作家每次写书,都这么……惊天动地?”
“并不是。
当年我写《高阳》就挺顺,开头一万字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就写完了,可谓一气呵成。”
吃饱喝足,孙廷雅心情好了点,也有兴趣给外行做点科普。
“那这次为什么这么艰难?”
“因为我在寻求突破呗。
就像你每次泡一个新类型的妹子,总要比之前多下点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还捎带上他了。
沈沣神色不变,“说得对,我追你确实多下了很多功夫。”
孙廷雅扑哧一声,被他的机智逗笑了。
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顺带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
沈沣和孙廷雅现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会回他们的房子,相处时间比以前多了许多。
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验关系的一大利器,短短一个月,沈沣觉得自己对孙廷雅的认识比之前两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经见识过她写作瓶颈时的暴躁,然而那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
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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