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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那人倒在那里时,根本没想要杀他。
他喜欢拿死人的东西,那是因为对方反正用不著,但他不喜欢杀人啊。
可那人根本不相信他,他打又打不过他。
庚二的直觉很好,他一看到这人的眼睛和气势,就知道这人他惹不起。
他不过想拿点死人不要的东西,又没想要拿他的。
如果换一个人,早就趁他昏迷,搬块石头把他砸死了。
哼,不知感恩的家伙!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逃过了一劫,遇到刚才那种情况,自己没被杀掉灭口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
可他还是被喂了毒药啊!
唉,没想到他会那麽快醒来。
说来说去还是他倒楣。
「你住在这儿?」传山充满兴味地打量青年的家。
这是一个比他那个大了近三倍的洞穴,靠近漏斗的尾端,本来以为会很潮湿,但走进来才发现这人把这个洞穴弄得很舒服。
也不知他怎麽弄的,四周的墙壁比他那里要显得乾燥许多。
洞穴整体分成两部分,前面大概是堂屋加厨房,後面则是睡觉的地方。
每个地方的东西都经过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清清楚楚。
作为堂屋部分的墙壁跟他那里一样,挖了好些架子,架子上摆放了一些锅碗瓢盆和其他生活用具。
架子边也有个炉子,跟他那里的样式差不多,却跟外面的有些不一样。
炉子上放了一个瓦罐,再上面就是烟道。
在堂屋中央有一块平整的大石,这大概就是桌子了。
桌子周围还放了三个小一点的石块当作板凳。
床铺在洞穴最里面,上面也是一层陈稻草,但比他的厚一些。
还有张看不出是什麽颜色的床单铺在上面,还有被褥。
摸上去也很乾燥,感觉睡起来应该比他那张床舒服。
按理说,这麽一个大男人的屋子应该很脏,尤其还在煤矿里,但这里却意外的乾净。
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门,虽然破一点,但那是一个真正的木门,可以闩起来,不用担心被人看到里面的情形。
传山边看边点头,满意得不得了。
这个洞穴靠在最尾端的最上方,又处在最边缘,不像他那里经常有人打门口走过。
隐私首先就能得到保障。
而他现在的情况,这里显然要比他现在住的地方适合他得多。
「擦脚!
进来怎麽能不擦脚?」庚二拿著一块看不出颜色的布,盯著他的脚念念叨叨。
他自己那双光脚丫已经擦得乾乾净净,脚丫子还挺白,就是伤口和老茧多了些。
「走吧,跟我去把我那儿的东西搬过来,等会儿看还缺什麽,我们去交易处换。
」
一句话把庚二刺激得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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