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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镇。
费洛蒙和斯坦蒙两人身穿鎏金白银的战甲,骑着食肉马,身边的属下高举狮心国旗,意气风发!
贵族那久居高位的气质,不言而喻。
身后,是八百铁蹄!
一只只披着铁护的食肉马,被装备精良的士兵骑乘着,踢踏声如雷灌耳!
再后面,还有一千步兵!
方队整齐划一,最前面的拎着巨型银盾,后面架着长矛,前进有序!
旌旗随着塑风发出鸣啸!
如同狮吼!
这样强悍的阵容,看得人惊心动魄的。
一路走过来,不知道吓屎了多少山贼劫匪。
全都撒丫子不干回老家乖乖种地。
都以为是来灭他们的。
“欢迎费洛蒙伯爵,斯坦蒙伯爵!”
光明镇门口,小镇的新镇长,也就是那个酒馆老板,鞠躬尊敬说道。
斯坦蒙没有太在意他,而是左看右看,问道,“爱丽丝尼亚呢?”
“剑圣大人有事走了,两位伯爵这么大阵仗,是有何贵干呢?”
这时候,流浪勇者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走了出来说道。
虽然面前的是帝国贵族,但他现在好歹是什么?跟剑圣并肩作战,屠戮远古巨龙的勇者!
地位不见得比他们差。
费洛蒙打量一眼,根本不认识,就没有再搭理。
气的流浪勇者一阵尴尬,“我可是屠龙者!
跟剑圣并肩作战的勇者!
你敢藐视我?”
“原来如此,失礼了,那么跟我们一起去讨伐那群哥布林吧。”
斯坦蒙走了出来,摘下头盔说道。
又伸出手去,希望对方可以答应。
流浪勇者瞬间明白了他们的来意,不过听到去讨伐哥布林?
那可是蒸发了三百名冒险者的怪物啊!
搞不好要死人的。
但瞥向镇子外面,那密密麻麻,威严庄重的一群士兵,开始思索起来。
眼皮一挑,就握手道,“没问题,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
嘴上这么说,心里已经乐开了花儿。
那么多装备精良的士兵,自己去不就是混混水的事情?
这下,史诗级冒险者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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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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