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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上,真正去掉对雇工数量的限制,还要等到1987年,在那一年的中央5号文件中,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才被彻底放开。
1980 告别浪漫的年代
我无法反抗墙,
只有反抗的愿望。
我首先必须反抗的是:
我对墙的妥协,
和对这个世界的不安全感。
—舒婷:《墙》,1980年
这个日后影响了中国开放走向的计划,便是在南方设立“经济特区”
。
“特区”
这个经济名词是中国人的一个新发明。
据《深圳的斯芬克斯之谜》一书记录,它的发明人也是邓小平。
在上一年的4月,他与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长习仲勋商讨开放事宜,提出在深圳建立一个新的开放区域,全力引进外来资本,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并且建议这个开放区域就叫“特区”
。
在邓小平提出“特区”
这个概念的时候,袁庚已经奔赴南方去启动他的蛇口工业区了。
“特区”
一词既出,心领神会的习仲勋马上加快了开放的速度。
很快,到7月15日,一个《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就形成了,报告明确提出:“在深圳、珠海和汕头试办出口特区。
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设厂,或同他们兴办合营企业和旅游事业……三个特区建设也要有步骤地进行,先重点抓好深圳市的建设。”
深圳特区的创办思路渐渐明确下来,它被明确定义为“经济特区”
。
国家拿出3 000万元贷款,专供开发深圳经济特区—这个数字的微不足道与日后开发浦东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由此可见,特区在当时纯属试验性质,中央政府对之并不抱战略性期望。
深圳由一个县级城市一跃而升格为正地级市。
这回,特区的手笔还是要比袁庚的蛇口大很多。
深圳市的总面积2 020平方公里,划为经济特区的总面积有平方公里,东西长50余公里,南北平均宽度为6公里多。
从飞机上鸟瞰特区全貌,仿佛是条狭长的海带漂浮在山脚下、大海边。
其中可规划开发的有110平方公里。
面积大则大矣,却还是只有3 000万元的贷款—这点钱还不够搞2平方公里的三通一平。
开发者百思之下唯有一计可施,那就是出租土地,用地金来换现金。
这个想法,在当时国内可谓“大逆不道”
。
反对者的理由很简单:共产党的国土怎么可以出租给资本家?当时一位叫骆锦星的房地产局干部翻遍马列原著,终于在厚厚的《列宁全集》中查出列宁引用恩格斯的一段话来:“……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
骆锦星查到这段话后一阵狂喜,当晚就奔去敲市委书记张勋甫的家门。
据说,当时的深圳干部人人会背这段语录,有考察和质问者远道前来,他们就流利地背诵给那些人听。
深圳的第一块土地出租协议,便签订于1980年的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