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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梅街是卧龙县最繁华的一条大街,因得街道两旁屋舍小楼间多栽有红梅树,一到冬天,尤其是雪天,红梅殷红的花瓣落在白雪地上,星星点点地缀了整条街,算是卧龙县的一景,煞是好看,故而名曰落梅街。
这里有客栈、当铺、食肆、酒楼,自然也少不了其他商铺。
单单是绸布店就有三五家,夹在一些脂粉首饰铺子当中。
薛闲是个难伺候的,他盘在玄悯腕间,既不愿意被路经的人瞧见,也不愿意被袖摆兜头罩脸地盖全了,非要让玄悯理一理宽袖,刚好让他能露出一双眼睛。
然后没多久自己又抻头竖尾地把袖摆弄乱了,还总让玄悯给他重新撩。
好好地走在路上,总撩袖子是个什么毛病?
起先玄悯还理他两句,后来他越发不消停,玄悯便垂目瞥了他一眼,干脆袖摆一抖,将他整个儿蒙住了。
任他在腕间如何撒泼也没再将他放出来。
薛闲面无表情地在黑暗中挺了会儿尸,一声不吭地给他每个指头都留了一个牙印,从拇指咬到小指,最后干脆就这么叼着不松口了。
玄悯小指动了两下,见没什么作用,也就干脆随他去了,好像被咬的不是他似的。
其实要说薛闲真有多气,那倒不至于。
他确实脾气不好,是个动不动就要上天的,嚣张惯了,所以做什么事情都直来直去无甚顾忌。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碰到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真的会肝火直窜。
他之所以这么闹,单纯就是想给玄悯找点儿茬。
最初是因为被玄悯收了他,让他觉得威风扫地颇有些不忿。
闹着闹着便成了习惯,好像不给玄悯找点事,就浑身不舒坦似的。
哪怕几番险境共历过来,最初的不忿早就烟消云散了,他依然忍不住时不时来这么一出。
大约摸是玄悯太过淡漠平静了,和薛闲以往碰见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大一样,以至于他总想激一激玄悯,想看看这秃驴不平静、不淡漠时会是什么模样。
兴许就是百无聊赖,想在这秃驴身上找点儿乐子……薛闲这么想着。
事实上,即便是这样偶尔蜻蜓点水意思意思式的反省,对这祖宗来说也是破天荒的,一般来说,要么是吃饱了撑的,要么是饿狠了。
薛闲自我感觉是饿的,于是他懒懒地垂着脑袋,看着自己随着玄悯的步子而微微摇晃的尾巴尖,道:“秃驴,你还欠了我一顿饭。”
玄悯没有在大街上自言自语地怪癖,便没搭理他。
谁知这孽障松了咬着他小指的牙口,动了动爪子,顺着他的手腕朝上爬了几步,大有要顺着他的手臂一路爬到领口的架势,边爬还边道:“听不见?那我对着你的耳朵眼说。”
玄悯:“……”
薛闲的爪子尖跟他的鳞片一样软化了不少,勾爬在玄悯手上半点儿不疼,倒是有些痒。
不动的时候还好,一动起来……总之,闹人得很。
玄悯当即皱了皱眉,掩在袖间的手指动了动,捏着那孽障不听话的尾巴,将他重新拽了回来。
薛闲眯着眸子,两只爪子扒在玄悯手臂的皮肤上,被拽着滑下去,爪尖拖成了一条线。
玄悯:“……”
他眉心皱得更紧了,也顾不上许多,不咸不淡地回了薛闲一句:“何时欠下的?”
刚巧一个行人经过,面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大约是觉得这自言自语的和尚有些不正常,然而看了一会儿,又被玄悯那冷冰冰的气质唬住,匆忙垂目走远了。
薛闲想起这事便颇为怨怼,“你闯进江家医堂的时候,搅了我一顿饭。
那书呆子大清早五更天去酒楼帮我买的,费了老鼻子劲才提回来,都是那酒楼的招牌,别处可吃不到那个味道,花了钱却没动上两筷子,就被你给搅合没了。”
他拖长了调子,懒懒散散地问道:“你说你是不是有些亏心?该不该补我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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