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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尽量压抑着急促的呼吸,轻声问道。
“滴滴——”
随着两声刺耳的喇叭声,沈璁猛地抬头,看见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已经停在了酒店门口。
“意思是……”
他的眉头渐渐蹙紧,“时间不早了。”
他松开裴筱,用手理了理自己披在对方身上的外套,在转身前冷声道:“我会让孔立文派车送你回家。”
很快,他就坐进了凯迪拉克的后排,里面沉闷的空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在吩咐车外给他开门的酒店服务生去通知孔立文后,他终于阖眸靠在座椅上,烦躁地拽了拽领带,最后,干脆一把将那条碍事的领带扯了下来。
之前的确是他放弃了在酒店截住裴筱的想法,他不排除这当中有沈克山的因素在,为了不连累裴筱,有一瞬间,他刻意回避了和对方的接触。
但他并不会因此自我感动,觉得自己有多伟大。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惧怕沈克山,或者说,在本质上,他的性格根本就不会完全屈服于任何人;以他的心机城府,还有处事毫不留情的狠辣手腕,如果诚心想要护着谁,必然能让沈克山也束手无策。
反正对他而言,跟亲爹唱对台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然,他也不会刻意没有留时间给服务生去通知司机。
其实在潜意识里,他还是对酒店门口的邂逅有所期待,就像在百乐门第一次见到裴筱那晚一样。
他只是不愿意承认。
或许裴筱真的只是他指尖的一支烟,是无聊生活的调剂和消遣,但他差点忘了,香烟也是会让人上瘾的。
他还没有尝试过戒烟,所以不会明白,他可以没有那些难熬的“戒断反应”
,但有烟瘾的人一旦闻到尼古丁的味道,大脑就会翻出曾经吸烟时快活的记忆。
可能早在鸡尾酒会的现场,当他背对着舞台,听到裴筱的声音时,就已经闻到了那股诱人上瘾的味道。
打断他的并不是凯迪拉克的鸣笛声,他也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向沈克山低头。
赶走那个大学生时,他原本只是想找裴筱要个说法,但当美人软下身段,柔情蜜意地倒进他怀里,温声软语,宜喜宜嗔,他才后知后觉——
原来自己还是很吃这一套。
可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这些不过是欢场中惯见的,一些挑逗男人的小手段,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是喜欢旗袍美人,但他喜欢笨一点的。
对曾经的他而言,那些一晌贪欢以后还能在遇见时遥遥祝杯的关系,明明就是最好的,不远不近;但为什么偏偏当对象换成裴筱,他就不那么满意了。
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在意裴筱的行为为什么会前后矛盾,扇子算是他还给对方的,本来就该两清了。
可他发现自己明明已经看清裴筱的那点小手腕,竟然还会觉得有趣——
这才是最让他匪夷所思的,一点也不像曾经的自己。
直到现在,他其实都并不讨厌裴筱,但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可以让自己一再破例的人。
所以,他没有告诉裴筱,Tuesmagnifique的意思是——
你很美。
这点小小的夸赞,裴筱自然当得起,但他在那一瞬间的情不自禁是不应该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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