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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14章 烽烟尽处二(第2页)

这次白羽它听得清,马上下来了,熟练地落在了我的左肩头。

我看到它右腿仍还绑着一只小信筒,那是用来传信的。

以前,天曦经常用白羽给我传信,我也会把信放在信筒中带给天曦。

白羽脚下信筒里没有信,更没有给我的,我有点失望。

但她也肯定有自己的事,哪能天天给我写信呢。

我不想成为那种人,那种内心贫瘠没有兴趣爱好,且灵魂不能自理、无法独处的人。

那种人自己找乐能力低,喜欢侵略纠缠他人。

他们的快乐主要依赖于和其他人的关系,他们乐于在关系中对他人索取和消耗。

我不想成为那种人。

我想成为的人,是不会因为太在乎一些人而失去自我的,是不会患得患失的,是安全感不需要从其他人那里索取的。

我想成为的人,是内心已经足够强大,拥有了独立的人格,有了自己的精神归宿的人。

无常的命运之风吹不倒他们,他们内心已经有了既定的路程。

后来我也知道了,知交零落和爱而不得实是人生常态,予取予求和求之既得才是偶然。

可如果朝露不会消失,山头的青烟一直弥漫在天空,又将是何等的索然无味?

很多人或事,一旦你接近了,真正了解了,便会觉得根本不是你想象中那样,就觉得也不过如此。

而容易得到的也大都不知珍惜,往往失去的,往往才知疏离。

这就是人性,我当然也免不了俗。

悲剧只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得不到,另一种是得到了。

所以假如离别真的要来,就应该让它庄严一点,正式地见一面,吃一顿饭,好好看着对方的眼睛,说声永别。

是到了该面对现实,斩断所有幻想、妄念和期待的时候了。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忘不掉天曦的?可能就是这时,知道以后再也见不到她的时候。

她的离开和缺席穿透了我,像细线穿透银针,后来我所做的许多事,都缝着它们的颜色。

我掏出随身的笔,从随身的本子中撕了张小纸条,写下一些字:“天曦,如果最近你有时间,我想去看看你。

时间和地点都你定,就是别在梦里。”

笔和本子都是我随身带着的,看到什么妙句都会马上记下来,甚至在战阵上时也一直都带着。

我这时还不知道这有什么用处,但不这样做就难受,就一直这么做了。

我把字条卷起成筒,塞进绑在白羽右腿的小信筒中,吹声口哨叫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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