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简之对着两边的看守笑了笑,
蹲下来问周小悉:“那个戒指,你知道它在哪吗?”
“……我没有雷达那么精确。”
“完蛋。”
秦简之摊摊手,他看到周小悉手上也带了一个手镯,心里就更沉了,“你看过这种东西吗?”
周小悉将手里的骨头扔到一边,擦了擦嘴上的油,他摇了摇头:“每个部落都是不同的,我见过供奉食人花的种群,
也见过力气特别大的种族,这种东西我从前没见过。”
他又看了看周围的人,
有些不确定地,
谨慎地说“秦简之,
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
秦简之认真地点头,“他们居然还用人牲这种方式,简直太奇怪了。”
周小悉眉毛都皱成蚯蚓了,
他不住地比划,像是想不到形容词一样:“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早上起来,
以为自己只是眯了一会儿,
但精神却特别足,
日头都升起来了,
我还以为是前一天。”
秦简之的视线忍不住飘向一边:“有没有可能是你终于吃够了产生的错觉。”
周小悉脸上突然出现了沉思的表情,“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
估计周小悉也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秦简之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坐下,他随手捡起一块肉骨头,正想吃一点,心里却浮现起一个不好的预感,他木着脸问周小悉:“你觉得这是什么肉?”
在他的印象里,有人牲活祭的部落,一般对吃人也没有什么排斥。
他的老师曾在课上侃大山,侃到这一块时说过——
“一般这个越原始的部落呢,就越有血腥的习俗,什么杀人啊都是小意思,打起架来总会有俘虏的嘛,身上都是肉啊,皮薄肉嫩的,又好清洗,用来吃最好了……什么?你说他是人?哎呀,别的部落的人,那就不叫人!”
这样一想,秦简之就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手里的那块骨头越看越像人的腿骨来。
“不是啊。”
周小悉眨眨眼,又拿起一块肉骨头,“这是猴子的肉,还是公猴子的,有股骚味儿,特别难吃。”
秦简之劈手夺过他手里的肉,无奈地说:“难吃就别吃了——你再吃真的要撑死了。”
周小悉:qaq
我叫楼淼淼,也有人管我叫楼喵喵。职业么,算是一个道士吧。或者说,你们也可以背地里说我是一个神棍。当然,只能在背地里说啊,当面说别怪我发飙。其实,贫道也是个...
十万年前,异兽大陆得天命推演,是为天魔灭世。十万年后,最后一只洪荒巨兽被杀,从此纵横大荒千万年的上古异兽遗族终灭族绝迹。而与此同时,远在海外的人族大陆。一个凡人老婆婆,从河里捡回一个女婴。终有一天,我将重返故里。血脉后嗣潜伏归来之日,便是灭族仇敌魂断九幽之时!—她的生活原本是悠闲安逸,一夜间却天翻地覆。她提着刀,从极北走来,一刀,划破苍穹。爱这东西,对这个世道来说太过奢侈,让人不敢轻易碰触。我这一生,肩负血海深仇,天命又如何,我所做一切,正是为了逆天改命,登临武道巅峰。...
如果你是天才,你会做些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陈默给出的回答是我要用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这个世界!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陈默忽然发现地球太小,已经容不下他的心了。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陈默抬头看着天空,自语道话说宇宙中真的有外星人存在吗?要不咱去瞅瞅?于是宇宙中多了一个来自地球的疯子,某些物种的殖民时代降临了。(未语浅笑新书发布,希望广大书友支持一二,恳求您手里的每一张推荐票每一次点击!已有三百多万字的完本作品神级天才,坑品有保证,书荒的书友们可以去看看哦!)...
痴傻女童一日开窍,不仅聪明伶俐,还有一身过人之力她凭着双手挣钱养家买地置房,好日子没过几天,又遇旧仇小魔王,怎么办?躲还是战?...
...
方家旁系子弟方通偶然开启剑佩,内中有上古秘典大衍蕴剑诀,更有剑技典籍千千万,通往强者之路悄然打开手持三尺青锋,化身通天修罗。宿敌湮灭剑下,血染我身衣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