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凭什么卖这么贵?刚才你卖的奴隶,不是十斤肉一个嘛。
怎么现在却卖两个三两黄金一个,你这是奸商,妥妥的奸商。
……”
“胡说的,你是哪里来的?给我捣乱的是吧?我什么时候卖过十斤肉,一个奴隶?……”
“大家评评理,他刚才卖的就是十斤肉,一个奴隶,现在看到我们人多了就涨价了,这绝对是个奸商,我也要10斤肉,买个奴隶,我就要这个。
……”
说着强壮的野蛮人,就去木台上解一个奴隶,而这时候旁边人,却是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
突然又窜出一个人,也喊到。
“十斤肉,一个奴隶,我要这个,剩下的这个我要了。
……”
“我也要,我也要,还有没有?……”
群情激愤,都往前拥挤,这矮胖的奴隶,商人,死的心都有了。
可惜他只是一个人在那里,伸着手拦着。
“不行!
不行,这是不能卖的。
……”
却是一块臭烘烘的肉块,一下子塞进了他的怀里,乱哄哄的一阵践踏,这木台差一点被踩塌了,
等人群散开,两个奴隶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只剩下原地的奴隶商人,坐在木台上嚎啕大哭。
连声咒骂着这些不讲规矩的野蛮人。
“怎么会这样?……”
远处的一幕不但是巫看傻了,羽也看傻了,羽这时候也回忆起了,先前的经历浩的种种神奇。
“没什么,只是很正常的操作而已,好啦。
戏也看完了,气也出了,我们走吧。
……”
周正浩这个时候才感觉气顺了,这家伙敢宰自己,这不是找死吗?
不要看他这一次,只是损失两个奴隶,估计他在这一行,以后就干不下去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些野蛮人贪小便宜的心情。
周正浩都敢跟他们打保票,这矮胖的奴隶商人要是,再敢拉出奴隶放到木台上,肯定还会给他抢光。
三个人这才像里面走去一边走,周正浩忍不住一边好奇的问道,
“羽,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一段路可不近呐。
……”
的确,羽是狗部落的,周正浩这一路走下来,也花了好几天的时间,
谁知道这周正浩不问还好,一问这羽眼泪就流了下来。
看样子楚楚可怜,可把旁边的巫吓坏了,连忙凑着跟前献殷勤。
“有什么事你就说,我和浩会帮你解决的,对了,你叫羽是吧?好漂亮的名字,你人长得也漂亮,我叫巫以后是要,成为猴部落大巫屋的。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