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只白色的大狗推门而入,走到唐歌身边,前肢搭在床上,头凑近唐歌嗅了嗅。
唐歌一抖,惧意止不住地往上涌。
紧接着,一只柔软的爪子搭在她的胳膊上。
如果不是数次任务历练下来,唐歌差点就露陷了。
“身体没怎么样,你在怕什么。”
一张放大的狗脸几乎贴着唐歌的面,呼吸间有热流从唐歌面上扫过,让她心跳加快。
“你离我远点,我就是怕。”
害怕不是假装不怕就真的不怕的。
炎华不是普通人,唐歌短时间在他面前假扮原主行事,可能蒙混过关,可是要完成任务,做不到!
斗犬给唐歌留下的心里阴影让唐歌至今无法坦然面对犬科类妖类,尤其这一次遇到的还是炎华这种天生大妖,唐歌实在没办法在短时间彻底消化掉寄存已久
的心理阴影。
装不了原主的爱心满满,那就将自己的害怕恐惧坦然摆在炎华面前,好在这一次原主身体受的伤足够重,以一个人类的承受能力判断,唐歌的反应不会让炎华怀疑。
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之后的事等她克服了心理阴影再继续。
“人类就是胆小,一点点小事都能吓成这样。”
炎华嫌弃地看了唐歌一眼,没有发现唐歌的异样,唐歌松一口气。
“我和你能一样?你是大妖,我是普通人。
你一个手指头压下来就能要了我的命,怎么可以把我和你放在一个天平上。
如果我有你的本事,遇到今天的事,也不会当成一回事。”
说话能分散注意力,唐歌努力将炎华当成普通人。
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尽快习惯大妖的存在。
“都说了,让你喝一口我的血。”
炎华不以为然。
“然后变得不人不妖吗?”
唐歌哼出一声,心底的惧意仿佛随之拔去一点儿。
“我的血不是什么人想喝就能喝的,要不是看你伺候我一场,我会分给你?”
被唐歌噎到,炎华觉得属于大妖的骄傲受到了质疑,很不高兴。
不过他的血脉强悍,人类喝下以后,不一定能承受得住。
如果给唐歌喝他的血,至少得稀释数倍,具体倍数炎华不知道。
换言之,唐歌在喝血过程中,很有可能因为血稀释程度不够,承受不住而一命呜呼。
想到这里,炎华又觉得,给唐歌喝血是一件麻烦事。
大妖行事直来直往,看不惯的就揍,揍死了还要抢走妖丹。
要不是被人封印多年,一朝冲破封印耗费了太多妖力,炎华也不会虚弱得化成小奶狗的模样,被原主捡到。
炎华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原主在炎华最虚弱的时候将他带回家好生伺候,让他避开仇家的追杀,炎华记在心里。
唐歌此次受伤,也是受他牵连,人类本就是蝼蚁一般的存在,遇到这种事,害怕
很正常。
炎华决定不跟唐歌计较刚才的事。
“我去给你找点药吃,这点伤,保管你两天就能下床。”
炎华掉头准备离开,唐歌突然低声问道:“你不是很厉害的大妖吗?为什么总有人敢找你麻烦。”
关于神仙去哪儿穿越了?东胜神州,南瞻部洲?这不是西游记里的地名么?怎么没有悟空八戒?封神榜和西游记到底怎么回事?似是而非的传说到底是真是假?是另一方世界还是早已被人遗忘的阴谋?那些古老的神仙都去哪儿了?请随飞雷,一个搞笑的二货穿越者一起探寻吧!求收藏推荐鲜花盖章,有红包就更好了,嘻嘻。读者大大们花两分钟注册个号收藏一下呗!...
这是一部传统纯武侠小说,主角是一位寻常普通的年轻人,虽侠气塞胸,仁心溢怀,却终究还只是一升斗小民。他无意中遇到行将就木的天下第一高手,得之传授绝世武功秘籍,却也因此家破人亡朋友也因绝世秘籍而遭人监禁自己更是陷入重重困扰之中。为救朋友,为打抱不平,为解除自身重重麻烦,他不断提升自己实力,不断去揭开一个又一个的谜团,经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向金庸先生致敬的小说,风格比较接近经典武侠,文笔典雅,穿插古代历史地理文化知识。不种马,非爽文,欢迎阅读。...
(全文已完结)女强爽文宠文,一对一她,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暗夜杀手,却在归隐之日命丧青梅竹马的枪下。怎料斗转星移,命不该绝,一颗灵石划破时空,君家被人人轻贱的废柴大小姐死而复生,异世从此风云突变。看她脱胎换骨,睥睨天下!她要这万物生灵,皆听从其号令!她要这天下,再无敢负她之人!...
地球闹脾气,在地球出生的乐思忆不得已跟随父母回到修真界。天道不允许非此界的物品出现,没有电脑网络的日子如何过?乐思忆患上严重的水土不服。还好,偷偷能溜回地球。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女主溜回去了,留下男主咋办呢?新婚当天,新娘想溜。新郎冷冷一笑娘子,想去哪呢?你是不是落下什么了?...
穿越非我愿,宫谋非我情。我非倾城,但倾城要颠覆我,我当覆顷城!当穆凌两出两进皇宫之后,终于明白,她的宿命便是后宫。为了生存,她只能一步步宫计于心,完胜他人,掌握后宫动脉,才能活得高贵而有尊严。...
以巫入道,以医入仕亦巫亦医,纵横三界。医科大学实习生江寒因一次打抱不平,遭人陷害,被医院开除。他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独自一人走在熟悉的大街上,却不知何去何从。适逢上界一老道正在四处寻找传人,偶遇江寒,授予上古巫术传承。江寒的一生从此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