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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敢。
胆小鬼。
可能是来到巴勒莫、来到这家酒馆刚好一年,让我更加的沉湎往事。
我还记得她在阳光下银红的裙子,在太阳底下闪闪的好看极了。
如果不是她,我也下不定决心留在这里——巴勒莫太危险了。
这里鱼龙混杂,虽然也是个合适的隐藏地点,但是长期的停留我不敢说自己一定不会留下蛛丝马迹,让那群疯狗嗅到我的踪迹。
我的仇家太多了,虽然大多数我也不在乎,但是有个英国佬让我很是忌惮。
他是那个英国女人的丈夫,即使和她早已两地分居,但是还是见不得每一位在女人身边停留超过一年的男人,或许是嫉妒心使然,也或许是……他还爱着那位呢?
想到这,我轻轻笑了起来。
那时的我不懂爱情,却也知道这两个人之间不比寻常。
现在的我更是能品味出其中的爱恨挣扎——可能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爱着自己,却为了莫名的自尊和恐惧不愿意承认,互相较量——所谓先爱上的人先输,诚然。
这个英国佬,即使在和女人纠缠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过对我的追杀。
有些怅然。
回想起刚才那句先爱的人先输,莫名的不是滋味。
这样一个夜晚,承认自己的爱意,什么话都显得可以轻飘飘地说出来了,不再像平时重若千钧,悬在心口。
我也不知道我会在这里驻足了这么久。
不小心死去的话,天堂里的妈妈看到我早早上去陪她,又要揍我了。
在巴勒莫能生活三年,现在的我也不敢相信。
这的确是一个能让我自豪的成就了——任何一个人在我当初的境地的话。
这三年有多么惧怕呢?每天晚上惊醒都会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死去。
但是还是留下来了。
我又想接近她——又害怕接近她。
我渴望她,但又恐惧带给她厄运。
她应该是生活在阳光里的,活在臭水沟里的我能靠近她么?但我压抑不住渴望——我的确真切地感觉到的,我渴望她。
我甚至不敢告诉她我的真名,唯恐为她带来危险。
这令我的心甜蜜又忧伤。
多么悲伤的恋情,让我快要忍不住为自己流下泪来——就像小时候看的故事书,苦情的乞儿追求少女的恋情而不得,郁郁而终——我是想不到的,有一天我会成为这样一个故事的主角,让我忍不住想笑出来。
多么可笑,预想不到下一刻的未来。
手上沾的人命越多,就越感觉不可能会得到救赎。
会下地狱么?可能吧。
不过那也是以后的事了。
我想娶个女人,生几个孩子,攒够了钱,在40岁之前能金盆洗手,带着老婆孩子去农庄养老。
三年前我就想好了:孩子的母亲应该是费伦妮。
英国佬没能再找到我,那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为了留在巴勒莫,在我下定决心的那刻,我就花了一年的时间去部署——一旦有了生活的目标,那时的我就像垂暮老人又焕发了青春,不再像丧家的野狗一样在欧洲哭嚎游荡,我有了足够的实力和缜密的思维来完成那件事——英国佬在欧洲的都灵和马赛的据点都被我干掉了,里面的资料毁于一旦——包括我的行踪。
欧洲的情报一向是汇总到两个据点里,然后据点的主持人三月一送总结报告给英国佬,我在即将送情报的那天之前,花了四天解决了他们。
这样,英国佬再也掌握不了我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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