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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中提出过的)。
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
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
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
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儿;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儿的同学,索菲·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鲁维埃,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
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
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别是巴黎。
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质,和小说毫无关系。
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的文学见解。
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
〃但是,他们最后都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
〃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
〃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
〃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
毛姆的道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
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
他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
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
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
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
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他们精心策划的汉普顿宫之游:
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汉普顿宫,妙。
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连些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伦的警察局长,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当然不可能没有发展和变化。
索菲·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难做到;她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释。
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醉金迷生活,继之以破产和二次来巴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物,作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
艾略特·谈波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排场变得阔绰了,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爱德娜·诺维马里的请帖,亲自写那封口信之后,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流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
只有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
可是,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
这位教授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大学学工程学,偶然也研究一点哲学,听过罗素和摩尔的课,但颇能发挥自己的独特见解。
第一次大战开始,维特根斯坦担任军官并论为俘虏;战后隐居奥国,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
他的剑桥大学同学兰姆赛和布里斯威特在奥地利访求到他,力劝他重新把哲学抓起来,维特根斯坦于是跟当时的维也纳学派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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