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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第3页)

《汉书?匈奴传》记载,经过一百多年的汉匈战争,到汉元帝的时候,匈奴已经是“大虚弱”

,匈奴内部也分崩离析,最多的时候,居然有五个单于在互相攻伐!

后来剩下了两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和他的哥哥郅支单于。

这时候,匈奴已经到了“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

的地步,也就是依附汉朝的一方才能存活下来。

呼韩邪单于就主动臣服了,最后汉朝就出兵把郅支单于给灭了。

当时郅支单于感到无力对抗大汉,就逃到了今天的伊犁河流域一带。

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年),西域都护甘延寿和副校尉陈汤“矫制”

,也就是伪造命令出兵,在康居诛斩郅支单于,他们在给朝廷的上疏中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这话说得才叫掷地有声,简直就是汉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豪言壮语!

呼韩邪单于看到这个情况,怕啊,赶快屁颠儿屁颠儿地来朝觐,还撒着娇要认岳父。

这时候汉元帝44岁,而呼韩邪单于已经40岁了,还要认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人为爹,说明在大汉威势之下,匈奴害怕得都已经有些心理变态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昭君出塞,虽然确实对两个民族的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决不是汉代标准意义上的和亲,决不是乌孙公主那样为解汉朝危难而牺牲自我的奉献与献身。

我们再来看第二点,到底是昭君出塞更值得同情呢,还是不出塞更值得同情?

李白有首诗,就叫《王昭君》,诗曰“昭君拂玉鞍,上马啼红颜。

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

短短二十个字,充满了同情与感叹。

感叹什么呢?就是出塞的境遇,就是“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

的境遇。

李白为什么觉得这种出塞的境遇让人同情与感叹呢?原因有三:

第一,去国离乡。

汉代和亲的女子们无不有去国离乡的悲痛。

一个朝廷、一个国家的责任要让一个弱女子去背负,而且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甚至一生再不能回来。

所以《乐府诗集》里记了一首《乌孙公主歌》,据传是乌孙公主刘细君所作,其中开始第一句是说“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最后两句总结则说“常思汉土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所以,远嫁他乡,西出阳关无故人了,天涯何人能识君呢?所以我们这些安家固土、不习惯流浪的汉人觉得这很值得同情。

第二,环境恶劣。

要去的地方远也就罢了,但要是欧洲、美国什么的,哪怕再远,不也有人屁颠屁颠、抛家离国地偷渡过去吗?但昭君要去的地方不一样。

杜甫诗里说“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那是极荒凉的地方啊,文化不通,语言不通,习俗不通,再加上条件差,环境恶劣,这哪是一个汉家王妃能生活的地方呢?我读杜甫诗的时候,经常有一个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杜甫把沙漠与王昭君的青冢连在一起说,让我感觉昭君一个水灵灵的荆楚女子,就是在塔克拉马干沙漠那儿渴死的,苦死的。

第三,胡汉偏见。

杜甫和李白都有胡汉偏见,李白说“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

,你看,你家王昭君明明是去做单于的阏氏的,也就是大老婆的,相当于汉人的皇后,他非要说嫁到胡地就是要作妾的;杜甫说“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你看,昭君嫁到匈奴后,那日常弹琵琶唱歌可能就要用匈奴语啊,杜甫老夫子认为,光唱匈奴语弹琵琶曲这种形式,就够让人悲愤怨恨的了。

说实话,这都表现出了汉人知识分子明显的民族沙文主义倾向——认为一个美丽的汉人女子嫁给蛮胡,那就是悲惨的,就是悲剧的,就是该值得同情的。

事实上,王昭君去国离乡,远嫁匈奴确实有让人同情的地方,但她嫁呼韩邪单于后的婚姻生活未必就不幸福。

这个道理也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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