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起工作的员工听了都笑话我,每次见我都喊我“晨嫂”
,让我心里挺不舒服的。
这事就跟吃了哑巴亏似的,他一个傻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说道理更是说不通,所以每次他喊我,我就当没听见。
那些跟我开玩笑的员工倒还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就爱背后嚼人家舌根,他们在背后传,说我为了过上好日子勾引老板的傻儿子。
后来越穿越离谱,还有人说我和晨晨经常在饭店里偷偷做那事,我还怀了晨晨的孩子。
听着越来越离谱的传言,有好几次我都有辞职不干了的冲动。
周老板对店里的情况很关心,这个店里也有他的“卧底”
,偷偷观察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如果有什么异常情况都会及时和他汇报的。
他大概也听到那些风言风语,察觉到我最近的那点心思了。
一天下班,他只把我接走,让晨晨先在店里等着他,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跟晨晨玩了这么久,还没怎么跟你提起过他的事呢。”
周老板边给我夹菜边说,脸上的皱纹更加的衬托出他的沧桑感。
他的回忆像是把我拉进了一个很长很久远的电影里。
周老板和妻子是在十五岁认识的,那个时候,周老板很穷,也没有文化,而周老板的妻子却家境优渥,一直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为了配得上妻子,周老板从十五岁开始就想着法的创业,自己报成人自考班,终于在妻子毕业前有了成功的事业,得到了妻子家里的认同。
两个人在他妻子毕业的时候就结了婚。
“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家里好几代都是文人,所以她总是更喜爱安静的生活,我无论多忙都会每周抽出一两天的时间,陪她去安静的野外去饮茶赋诗,有时她还会背着自己的古琴,就在流水的河边弹奏呢。
我总有种生活在古代的错觉,她就像是一个天女下凡了。
我毕竟还是粗人,不懂那些诗词歌赋,她倒也不嫌弃我,只要我陪着她就好。”
提起妻子,周老板脸上的幸福就抑制不住了。
听他的描述,我的脑海中也浮现了一副神仙伴侣的模样,年轻的周老板和妻子在山野河流之间抛弃尘世的纠纷,躲在诗词的意境之中悠闲自得。
那时候大概因为电视剧的影响,我的心里多少有点武侠情怀,总是渴望自己能回到古代,去过像周老板他们这样的生活。
可是生活是公平的,大概是上天给予两个人的照顾太多,引得死神妒忌。
在晨晨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大出血死了,都没来得及见他们的孩子眼。
伤痛欲绝的周老板独自抚养着晨晨,山野之间也再不会有这对神仙伴侣的身影了。
大概是因为遗传了俩个人的聪慧,晨晨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差不多能自己完整的读一本书了,唐诗宋词也是张口就来。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跌宕起伏,就在晨晨被大家誉为神童的时候,一场病夺走了晨晨的灵性,让他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其实想想,也怪我,没早点注意到孩子的病情,给耽误了,我真恨不得烧傻的人是我。”
周老板捂着自己的脸,把头发往上捋了捋。
傻了之后的晨晨变得沉默寡言,也不知道是因为不懂得和人接触还是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傻子,不受人待见,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我已经好久没见晨晨的眼神里有反应或者看到晨晨这么活泼开朗了。
说实话,当初留下你我是有私心的,想让你陪陪晨晨。
我每天工作忙,晨晨又不能去学校,把他放在家我不放心,以前请过保姆,可是她们都偷偷虐待晨晨,我不可能24小时陪着他,只能把他放在我的饭店里,让员工帮忙照看着,也能让他多接触接触这个社会。”
“不过晨晨还是很抵触和别人接触,直到你的出现后,晨晨就像变了个人,有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不是要变好了。”
庚子泪,甲辰耻,炎黄恨,何时雪!愿英灵,永保金瓯无缺。魂魄化作精卫鸟,血花溅作红心草。看从今,一担好山河,英雄造。...
新书天子呼来求眼熟求包养小时候,林嘉若最大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可是一不小心,爹娘就给她挣了个了不得的身份又一不小心,被一个宠妻狂魔拐回了家大家闺秀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太可能了,就勉勉强强做个恃宠而骄的嗯这是一个娘重生爹穿越,一起宠着本土女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他只不过是个法师学徒而已!请收起你那些无聊的玩笑吧,王子殿下,你认为爱德华是唯一一个经历了断头台战争的人吗?更别说他试图谋杀包括您在内的,在座的所有人!殿下,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我召集了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都没法捕拿他下狱吗?什么?...
本书简介谁说法师高贵?谁说战士就该做法师的附庸?少年柳风为报父仇,打破传统,以战士挑战法师。成就传奇。...
穿越远古,我为夔牛,盘古传承,守护洪荒,从此不周永立,山不倒,天不塌,洪荒不碎,万古不灭夔牛者,上古第一雷兽!注本书是起点洪荒小说中第一本主角守护不周山不倒,在主角带领下各位圣人齐心协力守护洪荒的小...
苏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天门镇,只有自己是人。 他更没有想到天门镇外,方圆百里,是鼎鼎有名的无人区。 少年睁开眼睛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