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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永远没有个完(第3页)

那几种白葡萄酒是其中最佳的。

其他酒类则有当地那个河谷酿制的樱桃白兰地和用山龙胆根蒸馏而成的烈酒。

有时我们晚餐吃的是加上一种醇厚的红葡萄酒沙司的瓦罐焖野兔肉,有时则是加上栗子沙司的鹿肉。

与此同时,我们吃这些时常喝红葡萄酒,即使它比白葡萄酒贵,而最好的要二十美分一升。

一般的红酒要便宜得多,因此我们把小桶装的带到马德莱恩屋去。

我们有一批西尔维亚·比奇让我们带着供冬天阅读的书籍,我们还可以跟镇上的人在直通旅馆的夏季花园的场地上玩地滚球。

每星期有一两次,人们在旅馆餐厅里打扑克,这时餐厅门窗紧闭。

当时奥地利禁止赌博,我跟旅馆主人内尔斯先生、阿尔卑斯山滑雪学校的伦特先生、镇上的一位银行家、检察官和警官一起玩。

这是一种很紧张的赌博,他们都是打扑克的好手,除了伦特先生打得太野以外,因为滑雪学校根本赚不到钱。

那警官一听到那两名警察巡逻中在门外停下时就把一个手指举到耳边,我们就都不作声,直到他们向前走去。

天一亮,女佣便在清晨的寒气中走进房来关上窗子,在大瓷火炉里生起火来。

于是房间里暖和了,而早餐有新鲜面包或者烤面包片,配上美味可口的蜜饯和大碗咖啡,如果你要的话,还有新鲜鸡蛋和出色的火腿。

这里有条狗名叫施瑙茨,它睡在床脚边,喜欢陪人去滑雪,我向山下滑去时爱骑在我背上或伏在我的肩膀上。

它也是邦比先生的朋友,常陪他和他的保姆外出散步,跟在小雪橇旁边。

施伦斯是一个写作的好地方。

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1925和1926年冬天我在那里进行了我所做过的最困难的修改工作,当时我必须把我在六个星期内一口气写成的《太阳照常升起》的初稿修改成一部长篇小说。

我记不得我在那里写了哪些短篇小说了。

尽管有几篇写出后反应不错。

我记得当我们肩上背着滑雪板和滑雪杆、冒着寒冷走回家去的时候,通往村子的路上的积雪在夜色中咯吱咯吱地作响,我们注意察看远处的灯火,最后看到了房屋,而路上每个人都对我们说,“你们好。”

那小酒店里总是挤满了村民,他们穿着鞋底钉着钉子的长统靴和山区的服装,空气里烟雾缭绕,木头地板上钉子的印痕斑斑。

许多年轻人在奥地利阿尔卑斯团队中服过役,有一个叫汉斯的,在锯木厂工作,是一个著名的猎人,我们成了好朋友,因为曾在意大利同一个山区待过。

我们一起喝酒,大家都唱着山区的歌谣。

我记得那些羊肠小径,穿过村子上方那些山坡上的农庄的果园和农田,记得那些温暖的农舍,屋子里有大火炉,雪地里有大堆的木柴。

妇女们在厨房里梳理羊毛,纺成灰色和黑色的毛线。

纺纱机的轮子由脚踏板驱动,毛线不用染色。

黑色毛线从黑绵羊身上的羊毛取来。

羊毛是天然的,毛中含的油脂没有去掉,因此哈德莉用这种毛线编结成的便帽、毛线衫和长围巾沾了雪也不会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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