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雨桐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说。
这是粮食产量极低的古代,又是旱灾年,连草根都吃了,更别说里面还有很多米糊的涮锅水。
第13章光脚不怕穿鞋的
第13章光脚不怕穿鞋的
临出门的时候,李文秀又不放心的叮嘱:
“明哲,你一个人别上山知道吗?在家里照顾你妹夫,等我们回来了,咱们一起去找吃的。”
以前就听孩子爹过说山上有狼,平时村里人砍柴都不敢到里面去,她怕小儿子一人上山危险。
“我知道了,娘,你放心!
我一定不出去,你们快走吧,等会太阳出来了再把妹妹给晒着。”
叶明哲把三人送到门口,看他们走远了,才进了院子,把篱笆门关好。
三人也快步的朝镇上走去,路上碰到三三两两结伴上山的村里人。
看到他们娘仨,有和善招呼的,也有几个说话阴阳怪气的。
对那种冷嘲热讽的人,李文秀也没给他们好脸色,都不软不硬的给怼回去了。
娘几个被净身出户的时,也没几人帮着说句公道话。
现在她男人不在家,她再不硬气点,以后还不得被这些人欺负死?
叶雨桐跟在娘和哥哥身后,碰到关系好的就笑着喊人。
对那些看他们笑话的人,也学着娘和大哥阴着脸,一副不好欺负的样子。
“大伯娘,明轩哥,桐桐妹妹,你们这是去哪里?”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叶雨桐听声音有些耳熟,转身一看,是原主的堂姐叶雨晴,今年十一岁,也是书里的女主。
虽然才十一岁,但眉眼已经长开了,瓜子脸,一张樱桃小嘴,细细的眉毛下面一双丹凤眼。
皮肤虽然也有些黄,但不像自己瘦的像个小鸡,这叶雨晴一看就不怎么缺吃的。
她回想书里的剧情,叶雨晴是在逃荒一个月前重生的,那么眼前的这人已经重生了。
叶雨桐怕被她看出端倪,站在娘身后没有说话。
李文秀看了一眼这个从小心眼就多的侄女,皮笑肉不笑的说:
“哟,是雨晴啊?我带雨桐去镇上看大夫,前几天你爹和你祖母要去卖雨桐,雨桐不同意就被打成这样了。
你说咱们都分家了,你爹也不是没闺女,就算是活不下去,也不能卖侄女啊。
你大伯虽然没在家,可雨桐还有娘,还有两个哥哥呢,哪里能轮到他拉我闺女去卖?”
当李斯特成为大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时有人问是什么让你如此年轻就成为国王?李斯特努力!有人问又是什么让你得到大陆上排名最前几位美女的眷恋?李斯特英俊...
一个重生成麻雀的微末存在,觉醒先祖血脉,化身云雀。自微末中崛起,一部无物不炼的无上魔经,炼尽天下神鸟精血。云雀九变,九变成凰!(ps本书不是变身文,百鸟之王,神禽之首才有资格称为凰,和凤雄凰雌无关!)...
这是一个发生在深圳,真实而虐心的故事。2008年,我,穷蠢挫有幸遇到了人生里面的王子。可是我们之间永远无法像偶像剧那么唯美与爱恨交织,只有现实的撕扯和内心的血肉模糊。什么我爱他,他爱我,时光会告诉我们,什么都会过去。我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就是他在我心里,却不再在我身边。...
因为生命之源获得第一桶金的张亚明,决定在澳大利亚买下一个岛屿。 美味的大龙虾昂贵的鲍鱼新鲜的金枪鱼营养丰富的海参横行的螃蟹还有各种的深海鱼...
穿越?怕什么?强暴?怕什么?尸体?怕什么?凶杀案?怕什么?她霁月沉香,鉴证科第一天才的名号是白来的么?看她如何巧妙化解各种难题。休夫,不过是她一句话的问题,堂堂王爷在她眼里,不过是根绣花针。她无心卷入任何人的争斗,只想要无忧无虑的生活。既然他们非要来招惹她,她也不介意陪他们玩玩。骂她蛇蝎心肠!说她是毒妃,她不做些事情,岂不是对不起他们的口舌?美男大把对她爱慕倾心?连那个无情嗜血的王爷也甘愿堕落?好吧,待她仔细考察一番,究竟哪一个才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九彩水晶鱼竿从天而降,能够穿越时空,垂钓到古往今来诸天万界的无数珍宝!垂钓能钓颜如玉,垂钓能钓黄金屋!看家狗是吞天噬神犬,池子里面养的是金龙,肩膀上站着朱雀,胯下骑着白玉麒麟。住着洞天世界,房子是九彩仙宫,交通工具是星际要塞,老婆是绝代仙子我要永生不死,看遍诸天锦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