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段时间京城的酒楼已“百味阁”
为首,所谓宫廷里的御宴,国公府的珍馐,百味阁的佳肴,前二者难以品尝,这使后者越发受到追捧了。
有人就道:天下百味皆在百味阁。
可偏偏,数月之后,饕餮馆几乎征服了品尝者的味蕾。
席淳解下围裙,满身大汗地走到后院,提水洗了把脸,沁人心脾的井水驱赶了烟熏火燎的热气。
饕餮馆生意极为火爆,好得令人吃惊,席淳一人是完全赶不上上菜的速度,最后还是请来了几个的厨子打下手,这样席淳才得以忙中偷闲。
现在已经过了饭点,但酒楼还是高朋满座,席淳的体力有些跟不上,在后院里歇息一会儿,再回去掌勺。
旁边的小仆役十分伶俐,还贴心地端上茶水和桃花酥给席淳垫肚子。
褚寻兴冲冲地掀开帘子窜到席淳身边,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捻起一块精致的小糕点,扔进嘴里咀嚼,含糊不清地对席淳说道:“又来了一批人,是小丫头的侍卫。”
小丫头就是指安锦秀,席淳微微一笑,问道:“安锦秀没有来吗?”
褚寻是个天真的性子,除了皇甫放,对谁都带着一股子亲近的味道,但这样好接近的性格实则最为冷漠,他可以对谁都绽开灿烂的笑容,可只是浮于表面。
席淳的厨艺就是他最大的武器,虽然安锦秀很讨厌席淳和褚寻,但却也抵御不了美食的诱惑,时常来饕餮馆。
她扯不下面子,就打扮得跟个世家小少年,混迹于平常打扮的侍卫中,来这里吃饭。
安锦秀今日一身锦衣,束发加以玉冠,满身贵气,衣服是月白玄纹锦衣,腰上悬枚精致温润的玉佩,风度翩翩,长相就更不用说了,街上的小娘子也不免瞧上两眼。
安锦秀有些闷闷不乐,她好不容易出来逛逛,就遇上了这个油盐不进的家伙,但偏偏身份面上高于自己,既然遇上也不好不打招呼。
两人就相伴到了饕餮阁,对安锦秀来说,美人、美食、美酒
、美景就是标配,现在连标配都未达到,还附带个面无表情的皇子,简直令她食不下咽。
安锦秀向来都是肆意的,即使无法把齐景阳甩下,可摆个黑脸还是可以的。
她可不怕惹恼这个不受宠的皇子!
她身边坐着得那位刚及冠的年轻人,脸庞英俊,浑身都透露着不好惹的气息,他的双眼对着一小盅嫩笋鸡汤,认真地舀起一勺,鲜浓的热汤侵占整个唇齿,随后滑入喉咙,漆黑的双眼在此刻迸发出极大的热情。
他扭头看着面带恼怒的安锦秀,眉头微蹙,但随即又恢复了面无表情,问道:“这家酒楼的主人是谁?”
齐景阳天生对人冷淡,就连自己的母妃庄妃也不曾亲近,庄妃后来又有了二子,虽然都是亲子,但也更爱嘴甜的小儿子,偏心之下对齐景阳就没多少关注。
皇帝是天下之主,自然是人家捧他,对着这个面冷的皇子也谈不上喜欢。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齐景阳不是皇宫最不受宠的人,但也绝对谈不上受宠,总之就是不打眼!
说起齐景阳对什么都不尽心,唯独对吃是念念不忘。
齐景阳在皇帝求得出宫的令牌,然后时常出宫寻美食,至今身上也没什么职位,这在臣子眼中这算是最不得圣心的表现,也难怪安锦秀瞧不上齐景阳。
安锦秀也算见识到这个特立独行的皇子好吃的一面,调羹在素白的瓷碗中舀动,唇角勾起一抹奇怪的笑容,说道:“这里酒楼的主人便是大厨。”
庚子泪,甲辰耻,炎黄恨,何时雪!愿英灵,永保金瓯无缺。魂魄化作精卫鸟,血花溅作红心草。看从今,一担好山河,英雄造。...
新书天子呼来求眼熟求包养小时候,林嘉若最大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可是一不小心,爹娘就给她挣了个了不得的身份又一不小心,被一个宠妻狂魔拐回了家大家闺秀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太可能了,就勉勉强强做个恃宠而骄的嗯这是一个娘重生爹穿越,一起宠着本土女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他只不过是个法师学徒而已!请收起你那些无聊的玩笑吧,王子殿下,你认为爱德华是唯一一个经历了断头台战争的人吗?更别说他试图谋杀包括您在内的,在座的所有人!殿下,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我召集了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都没法捕拿他下狱吗?什么?...
本书简介谁说法师高贵?谁说战士就该做法师的附庸?少年柳风为报父仇,打破传统,以战士挑战法师。成就传奇。...
穿越远古,我为夔牛,盘古传承,守护洪荒,从此不周永立,山不倒,天不塌,洪荒不碎,万古不灭夔牛者,上古第一雷兽!注本书是起点洪荒小说中第一本主角守护不周山不倒,在主角带领下各位圣人齐心协力守护洪荒的小...
苏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天门镇,只有自己是人。 他更没有想到天门镇外,方圆百里,是鼎鼎有名的无人区。 少年睁开眼睛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