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焕直接长按,加入黑名单。
陆云商觉得自己没救了,手机这种私密的东西,他本来是不爱让别人碰的。
可现在程焕不仅碰了,还直接上手干涉他的操作,而他非但没有感觉到讨厌,还觉得这样吃醋很可爱。
唉,他可能是个恋爱脑吧。
程焕退出辛腾的界面,顺着字母排序找的自己的联系方式,“哈?我就只有名字啊……”
陆云商点了点程焕的手背,“那你想要什么自己改吧。”
“我也想要爱心。”
程焕转换方向趴在陆云商背上,“我自己改的没有意义,我要你改的。”
“好。”
陆云商给程焕的名字前后各加了一颗爱心,“你比他多一颗。”
腻歪一早上,两人终于打算换衣服出门,陆云商不想看从自己身上脱下来的,满是暧昧褶皱的衣服,百无聊赖地看着程焕找自己的衣服。
程焕的衣柜十分整齐,上衣、裤子、外套、手表、领带,都有自己的区域。
等等,他的眼神又回到领带的区域,看到了一条十分熟悉的领带。
他走过去,发现那条领带的边缘有些变形,表面也不太平整,甚至都已经抽丝。
这领带他有一条同款,公司年会那天戴的就是这一条,但那天他不小心喝醉了,还是程焕送他回去的,酒醒后那条领带就不见了。
他看着被程焕收纳整齐的领带,这条都已经坏得不能用了,也远没有其他领带昂贵,却被摆在了最中心的位置。
他随口一问:“你很喜欢这条领带吗?”
“嗯?”
程焕还在哼着小调挑选约会服装,转眼看到这条领带,身体瞬间僵直在原地。
那条领带是他第一次去陆云商家里,趁着陆云商醉酒偷拿回来的。
后来,他作为111a,用这领带当过陆云商的眼罩,缠过陆云商的手腕,把好好一条领带弄得抽丝变形。
再后来,他欲念成疾的每一个夜晚,这条领带被他攥在手里,锁在鼻尖,咬在齿间,最后被仔仔细细地洗过,可怜地藏进衣柜里。
然后,在今天,被它的主人发现了。
他脑子里瞬间闪过了千百种想法,陆云商已经认出这条领带了吗?陆云商在那个缠绵的夜里,有没有看到过这条领带的花色?
如果陆云商知道了他就是111a,那么他们之间,会……怎么样?
第59章“你太过分了。”
(二更)
“怎么不说话?”
陆云商并没有认出这是自己的领带,“我也有一条一样的。”
“是、是吗?”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