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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离懒散的气质过于明显,就算搭配柔和的阳光和米黄色的毛衣,也遮不住他身上的凌厉感。
小薛捧抱着工作夹,忍不住勾起嘴角:“路哥走哪儿都有种生人勿进的感觉,气质好好啊,怎么拍都好看。”
柏耳正拿出画板和画笔准备画画,闻言也只是抬头敷衍的瞟了眼,不以为然低下头。
就在摄影师拍摄时,一只兔子误打误撞进了镜头里,在镜头里横冲直撞,工作人员伸出手想把它赶出去,兔子一蹦蹦到了路默怀里。
路默低头,兔子刚好抬起眼和他对上。
摄影师眼前一亮,生怕错过了眼前的一幕,激动的连按了几下快门。
路默伸出一根食指,原是想去勾一下兔子的耳朵,结果小兔子歪了歪脑袋,伸出爪子轻轻碰了碰食指,试探性的用兔爪击了个掌。
兔子白色的绒毛柔化了氛围的清冷感。
路默轻轻触碰它的瞬间,居然给人一种回到了大学校园的错觉,像是个不善言辞、略微冷淡的学长幸运的碰到了愿意主动贴贴的小兔子。
摄影师屏住呼吸,紧张的抓拍到了这极为难得的一幕。
就连旁边的工作人员和小薛也忍不住拿自己的手机偷拍了几张。
柏耳正没思路,被快门声干扰,不感兴趣的抬起头看了眼。
橘色的光影打在兔子毛上,融开了一层柔软的绒毛。
而路默半侧着身,一半被光压在阴影里,一半反过来把光拢在怀里。
色彩张力、构图都好看到失语。
柏耳盯着眼前的画面,轻轻收紧手中的笔。
等到拍完已经是临近傍晚了。
路默回到摄影棚里,准备换衣服时碰到了桌上的本子,从本子里落出一张纸。
落寞萧条的废弃公路旁一人和一只兔子指尖和兔掌相抵。
落日笼罩住他们,形成半暗半明光晕,像在发光。
没有画多余的背景,就简单散漫的勾勒了几笔公路,简化了后,反而比原画面更能突出孤独和救赎感。
路默沉默的看了许久,翻到背面。
背面打着书名号,赫然写着柏耳的名字和画名——
“兔子和狗”
路默看了许久,拿出手机拍了照,原封不动的把画夹到了本子里。
拍完杂志封面后,柏耳就回去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赖在路默身边三天,再不走路默估计都要暗杀他了。
他边收拾东西边腾出手来登游戏,拍完杂志有点忙,一直都没登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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