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他人这样骂自己,他肯定掀桌子,可是这话从六妹妹的嘴里说出来,他觉得格外中听。
“坑我钱不要紧,但害我孰不可忍!”
楚烁握了握拳头,“我和一挚友一起买的,他一切正常,身体康健,怎就我出了问题?”
自他戴上了玉佩,时常感觉到乏力和犯困。
他还当自己休息不够,没成想是玉佩被人动了手脚。
幸亏今日有六妹妹出手,不然他就要去见阎罗王了。
南璃直接问:“莫非你那挚友不是童子?”
“……”
楚烁面色尴尬,咳嗽了一声。
“那我换个问法,二哥没娶妻,也没通房吧?”
楚烁很快捕捉到个关键点,道:“我楚家家风严谨,一日不娶妻,一日不许有通房。
所以,就因为我是童子,所以才被暗算?”
南璃眼底掠过一抹异色。
没想到,她这些家人还有点意思。
“那玉佩存藏着一人的魂魄,吸取你的精纯阳气。”
南璃见楚烁的脸发青,又说,“放心,我已经将其收复,那智光大师大费周章让你养魂玉,他肯定会寻过来的,到时候我再帮你要回那三千两。”
收了钱,总要办好事。
这是她一贯的宗旨。
楚烁眉眼一亮,立即改了口:“六妹妹,我就知道你是我家的福星!”
“你刚才明明骂我是灾星。”
南璃直直的盯着他。
楚烁干笑一声,“有吗?一定是你听错了。”
他赶紧寻了借口溜走,花了大价钱,让店家准备两间上房。
晚上,月色如霜。
南璃准备就寝时,发现了不寻常的气息,店里刮起了阵阵阴风。
她出去一看,因为外头有不小的声响,楚烁也走了出来看热闹。
清冷月色下,店里驻守着好些个带刀侍卫,个个身材挺拔,气息沉稳,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
再有一侍卫推着一张木轮椅进来。
黑木轮椅上,坐着一个锦袍男子,就算看不清容貌,也难掩他身上的矜贵气息。
但南璃却一眼看出,男子身上有无尽煞气萦绕。
“二哥。”
她低声提醒,“这人天生煞命,与他亲近非死即伤,你记得要离他远点,沾染他一点煞气,都要倒大霉。”
声音明明很轻。
但轮椅上的男子却抬头看向了二楼,正好与南璃一双清澈眼眸四目相对。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