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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和瑟蒂斯[2]笔下的老伦敦音,也就是把v发成w,把w发成v的方式,现在早已绝迹。
我们知道的伦敦腔大约出现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第一次是在赫曼·梅尔维尔[3]的《白鲸》中出现,这是一本美国小说),当时这种口音已经变了。
现在很少有人会像二十年前那样,总把“face”
说成“fice”
,把“nice”
说成“nawce”
。
俚语也随着口音的变化而变化。
比如,二十五或三十年前,“押韵俚语”
曾在伦敦风靡一时。
“押韵俚语”
就是用与该词押韵的多个词组合而成的一种俚语,如“hitormiss”
(击中或错过)表示“kiss”
(亲吻),“platesofmeat”
(几盘肉)表示“feet”
(双脚)等等。
这种表达方式极为盛行,甚至在小说中都有出现,现在却几乎绝迹了[4]。
也许我上面提到的这些词在未来二十年也会全部消失。
脏话也变了,或者至少应该说,他们随着潮流发生改变。
例如,二十年前,伦敦的工人阶级习惯用“该死的”
这个词,现在则不然,只有小说家在描述他们时还会用。
如今,除非受过点教育的,土生土长的伦敦人(苏格兰或爱尔兰人就不一样了)不会说“该死的”
。
事实上,这个词的社会地位已有所上升,不再是为工人阶级所用的脏词了。
目前在伦敦,每个名词前添加的定语都是“狗日的”
。
相信在不久后,“狗日的”
会和“该死的”
一样,登上大雅之堂,并被另一个词所取代。
说脏话,特别是英国人说脏话,总的来说是一件令人难以理解的事。
论其本质,说脏话就跟变魔术一样匪夷所思,更确切地说,这也是在变魔术。
但这本身也有矛盾之处,即:我们说脏话的目的是为了震慑和伤害对方,为此我们会说一些原本很私密的话,通常与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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