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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3页)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

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

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

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

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

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

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

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

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

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

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

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

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

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

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

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

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

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

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

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

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

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

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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